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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寄生魔虫

第二十四章 寄生魔虫

“原来是这样,”罗维点点头,然后继续说道,“你什么时候能把魔法书拿过来?”

摊主低头微微思索了片刻道:“三天,三天后我还会来这里摆摊。”

“好的,三天后我会来找你,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罗维点头答应下来。

见一切谈妥,摊主也没有了继续摆摊的意思,他收拾好东西,从背包里拿出一件灰色的斗篷,往自己身上一披,整个人刷地就不见了。

这让周围原本不怀好意的摊主纷纷愣住,咒骂几声,打消了想要跟上去抢劫对方的念头。

“这是怎么回事?变戏法吗?”芙蕾雅饶有兴趣地挑了挑眉毛,她虽然也看不到对方,但能清晰的感知到对方生命体的存在。

“我没记错的话,这是阴影斗篷的效果,可以将人隐藏在阴影里,在夜间使用效果最佳。”罗维感受着越跑越远的摊主笑道。

“我也想买一件玩玩,不知他卖不卖这个斗篷?”芙蕾雅笑盈盈的说道。

“大概是不卖的,阴影斗篷属于珍贵的魔法物品,非常稀有,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得到它的,但他应该不会卖。”罗维一边拉着芙蕾雅继续逛街,一边分析道。

另一边,尼克披着阴影斗篷一直跑到贫民区,方才重新显露身形,他今晚的心情很激动,以往来买书的都是一些没有魔法天赋,怀揣魔法师梦想的平民顾客,这些顾客兜里没几个钱,他一晚上最多赚十几银币,少的时候一块铜币都赚不到,可今天他遇到了一个大主顾,一名贵族!有谁能想到贵族会来这样一个小小的集市逛街呢?还给了他三枚金币!

有了钱,尼克迫不及待的来到药剂师开的药店买药,他姐姐已经有数天没有喝派翠斯魔药了,身体消瘦得厉害。

药店的老板显然和尼克是熟识,见到尼克进店热情地向尼克打招呼道:“来啦,尼克。”

“嗯,汤姆大叔,我这次要20瓶派翠斯魔药。”尼克见店里没别人,将一枚金灿灿的金币放到了药店老板的手心里。

汤姆大叔检查了一下金币的真伪,在确认金币是真的后,他的脸色顿时变得有些不敢置信,语气中带着斥责道:“尼克,你从哪弄来的一枚金币?该不会是偷贵族老爷的吧?你疯啦?你要是被抓到,搞不好你偷偷贩卖魔法书籍的事情也会暴露,到时候哪怕你曾经是范格堡学院里最优秀的学生,你也会被判刑的!搞不好还会上火刑柱!”

“汤姆大叔,这枚金币不是我偷来的,我今晚摆摊遇到了一名贵族,他看中了我卖的一本魔法书,这是我赚来的,而且我要是能给他搞来更好的魔法书,他还会给我金币,我姐姐有救了。”尼克压低声音,兴奋的说道。

见尼克的神情不似说谎,汤姆大叔叹了一口气,转身去柜台取货,同时忍不住劝说尼克道:“尼克,我知道你很爱你姐姐,但是你姐姐已经没救了,你再这样铤而走险,在范格堡学院里偷书,早晚有一天会被抓到的,你不要把自己也毁了,你还有光明的前途......”

“我姐姐不会死!”尼克突然像一只公鸡般叫道,他的脸涨得通红,眼睛里闪着光,“我一定会把我姐姐治好的!”

汤姆大叔不再说话,将整整二十瓶派翠斯魔药交给了尼克,尼克接过魔药,急匆匆地向他和姐姐在贫民窟的家中跑去。

“姐姐,姐姐,我回来了,我给你买了好多药,你不用再难受了。”尼克推开他家破旧的木门,走进这座低矮阴暗的小屋。

屋里没有亮灯,周围黑漆漆的,尼克摸索着点燃油灯,然后来到他姐姐的病床前,他姐姐的模样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形容枯槁,整个人瘦得不成样子,仿佛几个月都没吃饭。

尼克小心地打开一瓶派翠斯魔药,将蓝色的药液慢慢喂进他姐姐的嘴里,喝下魔药后,尼克姐姐的神志恢复了些,冲着尼克笑了笑。

尼克用力握住姐姐如同枯枝般的左手,大滴大滴的泪水从他的眼角滴落,他姐姐之所以变成现在这样,是因为身体里被一种魔虫寄生了,一种名为索斯克丝的魔虫,“索斯克丝”在古精灵语里的意思是恶魔之牙,它可以寄生在大部分生物的体内,以吸食宿主们的血肉为生,直到长大后才会离开宿主。不过它们可不像普通的寄生虫那样,需要控制吸食,防止宿主死亡,它们完全不在乎宿主的死活,宿主死了,就再换一个。

只要你被索斯克丝魔虫寄生了,那么你就死定了,索斯克丝魔虫生命力极其顽强,并且免疫几乎所有的药剂,除非被寄生者是一名强大的魔法师,可以用庞大的魔力将索斯克丝魔虫逼出体内,不然等待宿主的只有死亡。

尼克只是一名二级魔法师,庞大的魔力与他不沾边,也没有哪个强大的魔法师愿意消耗自己全身的魔力来帮他姐姐逼出魔虫,所以他想救姐姐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养着那只魔虫,直到它长大主动离开宿主的身体。

这一方法当然非常残忍,可是他不想自己姐姐死,他从小父母双亡,他是和姐姐一起相依为命,慢慢长大的,他考进范格堡学院,也是她姐姐在外面努力做工赚钱供他上学,他爱他的姐姐,他无法接受姐姐要死了这一事实,所以他放弃学业,拼命赚钱买派翠斯魔药,就是为了有一天他姐姐能好起来,能像以前一样坐在家里的木凳上织衣服,笑着和他说饭煮好了。

“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治好你的病。”尼克趴在姐姐的耳边认真承诺道。

当金色的朝阳再次洒遍诺维格瑞,罗维也刚好从床上爬起来,昨晚在黑市上他除了那本二级火系魔法书之外,再没有买其他的书籍,一方面是没有合适的书,另一方面黑市上的人都把他当成了大肥羊,他可不想被人痛宰一顿。

无奈之下,罗维只得临时改变行程去了诺维格瑞最大的书店,书店里虽然不会售卖魔法书,但约翰·布鲁吉大师的书是有在卖的,罗维把约翰·布鲁吉大师所有的书全都买下来了,一方面是感谢约翰·布鲁吉大师对他的帮助,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知道约翰·布鲁吉大师过得并不好。

约翰·布鲁吉大师的书内容扎实可靠,但也十分生硬,读起来枯燥乏味让人头痛,所以书的销量很差,完全比不上市面流行的畅销书,那些畅销书虽然有不少错误,可它们以诙谐幽默的语气来描述冒险知识,很受冒险者们的喜爱。

简单地用过早餐后,罗维和芙蕾雅走出旅店,迎着金色的阳光继续在诺维格瑞这座城市里游玩,他们虽然准备去泰姆瑞尔大陆的三大禁地,但也不急于一时。

今天罗维和芙蕾雅准备去诺维格瑞最大的青楼玩,这个提议自然是芙蕾雅公主自己提的,罗维可没胆子提这种玩法,芙蕾雅想看看这个号称诺维格瑞“销金窟”的地方到底长什么样?

要去青楼,肯定不能带女人去,更何况芙蕾雅还是个大美人,所以芙蕾雅化了男妆,穿着一身白色的男式长袍,妖艳的紫发梳成马尾,胸部用抹胸藏好,脚上一双马丁靴,原本柔美的模样,变得英气十足,好一个美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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